Cameron Students posing for a picture on Campus

学生行为准则


一般规定

1.01适用性

本学生行为准则是根据大学校董会的授权而制定的。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的校园行为,包括使用大学计算机或网络资源的行为。本准则也适用于所有学生在校外使用大学设施,参加大学项目或活动,参加注册学生组织的项目或活动,或从事任何由地方,州或联邦法律定义的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无论任何刑事诉讼的存在或结果如何。本准则可适用于网上、通过电子邮件、文本或其他电子媒介进行的行为。

1.02定义

a.“学术工作”是指为评定成绩而提交的论文、论文、报告、问题作业、计算机程序或其他项目的准备。

b.“准则”指本《学生行为准则》。

c.“主任”是指学生发展主任或学生住房和居住生活主任或其指定人员。

d.“纪律处分”系指根据本守则第3条进行的诉讼。

e.“欺侮”是指卡梅隆大学欺侮行为准则(见附录A)中定义的那些活动。

f.“听证官”是指由学生事务主任任命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将是学生发展主任、学生住房和居住生活主任或纪律委员会主席,负责举行听证会。

g.“通知”是指通过大学官方通信进行的通信。就本政策而言,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均构成“通知”:(1)通过邮件发送,收件人地址为教务处记录中显示的当地地址;(二)亲自送达收件人;(3)向大学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以(4)挂号信邮寄,要求回执,寄至存档地址。

h.“证据优势”指的是一个事实更有可能是真实的。

i.“记录”系指纪律处分中的所有书面文件、表格、副本、报告、声明、磁带录音或有形证据。

j.除非另有说明,“院长”指学生主任。

学生的权利

2.01学生权利

卡梅隆大学的学生受到美国宪法和俄克拉荷马州宪法的某些权利的保障。为了承认这些权利,并与这些权利背后的价值观保持一致,卡梅隆大学承认以下学生权利:

a.在遵守学校适用的学术标准、政策、法规和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接受教育;

b.遵守某些程序上的正当程序,包括通知和陈述的机会;

c.在大学的调查和诉讼过程中,从初步调查到最终结果,都要有一个迅速、公平和公正的过程;

d.在涉及不当性行为的案件中,投诉人/报告方和被投诉人有权要求接受过有关约会暴力、家庭暴力、性暴力和跟踪问题的年度培训的官员进行调查和诉讼,以及如何开展调查和听证程序,以保护受害者的安全并促进问责制;

e.要求行政部门对任何侵犯本守则所保障的权利的行为采取适当行动;

f.根据适用的法规和大学政策,建立或传播不受任何审查或其他控制编辑政策或内容的官方行动的出版物;

g.根据适用的法规和大学政策,邀请和听取任何主题的任何演讲者。

h.按照相关规定和学校政策使用校园设施;

i.按照适用的法规和大学政策,和平集会、示威、通知或抗议;

(十一)财产安全,隐私不受侵犯,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

k.组建、加入和参加任何学生组织或团体,而不考虑种族、肤色、国籍、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遗传信息、年龄(40岁或以上)、宗教、残疾、政治信仰或退伍军人身份。但根据俄克拉何马州法律,宗教学生社团可以基于真诚的宗教信仰、仪式或团体的实践选择限制其成员或领导;根据第九章的进一步规定,某些免税的非专业、社会兄弟会和姐妹会可以根据性别限制成员资格;和

1 .学生发展办公室不得因同一事件被多次起诉。

学生的责任

2.02行为要求

每个学生的行为举止应与大学作为教育机构的使命相一致。任何学生如果不这样做,就违反了本守则,将受到纪律处分和制裁。学生有责任遵守所有地方、州和联邦法律。作为大学社区的一员,学生也有责任熟悉并遵守所有公布的大学政策,这些政策的副本可以在网上和学生发展办公室找到。

此外,根据本守则参与纪律处分的学生,无论是作为当事人、证人还是委员会成员,都有责任与适当的大学官员合作和讨论事件,遵守规定的最后期限,参加预定的会议,按要求提供文件,并参与大学的所有程序。不履行这些责任可能会导致学生被指控未能遵守大学官员的指示,或者可能导致在没有学生参与的情况下做出决定。此处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剥夺个人免于自证其罪的权利。

2.03禁止行为

学生有责任达到学校适当行为的最低标准,并可能因从事或试图从事以下类型的禁止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以下禁止行为清单包括所有行为,但并非详尽无遗:

A.学术、道德或专业准则

a.从事《守则》第7.01条所界定和描述的学术不诚实行为

b .酒精

a.违反大学关于持有和使用酒精饮料的公开政策(见附录B)。

c .同谋

a.企图实施、故意允许或故意协助、共谋或协助他人实施本法典所禁止的任何行为。

D.不良行为和不受欢迎的行为

a.行为不端:具有破坏性、猥亵或破坏和平的不合理的物质行为,包括煽动他人这样做。

b.干扰或阻碍大学活动:不合理的和实质性的干扰或阻碍大学活动,如教学、研究、娱乐、会议、公共活动、项目、服务、行政职能和行为程序。

c.赌博:在大学财产或赞助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

d.骚扰:严重、普遍或持续到一个理性的人无法容忍的程度的行为,并有效地剥夺或干扰大学教育、就业、福利或特权的平等机会。这包括辱骂、威胁、恐吓、跟踪和胁迫。此外,骚扰可以通过各种媒介进行,包括身体,声音,书面或电子。

e.欺侮:从事本质上被认为是欺侮的活动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对学生采取任何危险、有害或有辱人格的行为(见附录a)。

f.人身攻击:对任何人造成或可能合理造成人身伤害的任何物理力量,包括攻击、打斗、争吵或违背他人意愿约束他人。

报复:因参与或不参与报告、调查、索赔或申诉过程而对某人采取任何不利行动。

h.威胁行为:意图对某一特定个人、可识别的群体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非法暴力行为的严重表达。包括恐吓在内的威胁性暴力使人有理由担心任何人、团体或财产的健康或安全受到损害。

e .药物

a.拥有、使用、提供、制造、销售或分发任何数量的,不论可用与否的任何毒品、麻醉药品或管制物质,以及任何吸毒用具这包括禁止在大学场所或参加大学赞助的活动时使用或拥有任何大麻,包括医疗或娱乐大麻。

b.滥用合法物质,例如使用一般产品作为麻醉剂或“获得快感的手段”,以及吸入或摄入与预期用途无关的物质。

(三)处方以外的人持有、使用、提供、分发、销售处方药或者不按照处方使用处方药的。

F.未能遵守

a.未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遵守或完成大学制裁:未能遵守制裁、安全和临时措施,或从事其他被禁止的行为。

b.不遵守大学官员的指示:不遵守善意履行职责的大学官员的指示或指示,包括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不回复大学的信件,不参加大学安排的会议。

c.未能保存记录:未能及时通知学校联系信息,包括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和电子邮件。

G.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a.不诚实行为

b.贿赂或收受贿赂

(三)伪造、变造他人签名的。

d.伪造、更改、篡改、伪造或滥用大学记录或文件,提交虚假信息,从大学记录或文件中遗漏所要求的信息,或拥有任何这些记录或文件。

e.明知向学校作虚假报告。

f.制造、拥有或向大学官员或地方、州或联邦执法部门出示虚假身份证件,或使用他人身份。

H.滥用、污损或损坏设施和财产

a.未遵守计算机使用政策或住宅网络政策或标准,包括未经授权使用、访问或进入大学拥有或管理的信息技术资源,如计算机系统、网络、数据库、硬件、软件、帐户、数据或设施。利用大学资讯科技资源从事非法或被禁止的活动。

b.大学财产:故意或不计后果地破坏、污损或损坏大学设备、财产、家具、设施和建筑物,或以与其预期用途不一致的方式使用。

c.他人财产:故意或不顾后果地破坏、污损或损坏他人财产,或以与其预期用途不一致的方式使用该财产。

d.盗窃:通过盗窃或盗窃未遂,未经授权或授权使用、剥夺、移走或占有财产或服务。

1 .安全、安保和应急响应

a.危害大学相关财产、建筑安全和安全的活动。

b.纵火:企图点燃或点燃大学或个人财产的意图,鲁莽的行为,或未能行使合理的谨慎,导致或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房屋损坏的行为。

c.危害他人:非法危害自己、他人或动物的健康、安全或隐私。

d.爆炸性材料:未经授权拥有或使用烟花、危险化学品和爆炸性材料,点火或引爆任何可能对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因火灾、烟雾、爆炸、有毒气味、污渍或腐蚀而造成破坏的物品。

e.虚报或滥用紧急反应:虚报任何类型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包括虚报火警。

f.易燃材料:未经授权在大学校园内拥有或使用蜡烛、火把、熏香或香炉、其他明火装置、延长线、汽油、丙烷罐或打火机液体。

g.干扰、阻碍或破坏应急响应:在紧急情况或演习期间未能疏散,损害有序疏散,拒捕、封锁或封锁出口;不遵守警察、消防、急救人员或学校官员的指示。

h.干扰、阻碍或扰乱行人或其他交通的自由流动的。

i.操纵安全设备:篡改、损坏、禁用、移动或滥用火灾或安全保护系统,如烟雾探测器、灭火器、洒水器、摄像头、门、标志或报警器。

J.不当性行为

a.在机构公平办公室和学生发展办公室的授权下,如下文第2.04节所述,对被禁止的性行为不端行为的投诉必须直接提交给第九条协调员。

K.未经授权或企图进入或退出

a.未经授权进入、离开、占用或使用任何大学拥有或管理的设施、设备、资源、财产或属于他人的财产。

b.未经授权拥有、复制或使用任何大学拥有或控制的场所或其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钥匙或门禁卡、锁组合、代码或密码。

c.损坏或篡改门、锁或锁箱;外宿舍或其他校园建筑的门的支撑开。

d.滥用进入大学校园的特权。

法律、条例、规章、规则、程序或政策

a.违法:违反地方、州或联邦法律的行为。

b.违反大学政策:违反规则,法规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住房和居住生活以及大学拥有的设施。

m .武器

a.实际或建设性地使用、拥有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武器和弹药,定义为用于或旨在造成或试图造成伤害或伤害或担心造成伤害或伤害的任何物体,包括设计成类似任何武器的工具。

禁止的不当性行为

2.04性行为不端

如上文第2 (x)条所述,就本政策而言,以下行为或企图行为是被禁止的,并构成“禁止行为”:

a.敌意环境骚扰,这是一种不受欢迎的行为,被一个理性的人认为是如此严重、普遍和客观上令人反感,以至于它有效地剥夺了一个人平等参加大学教育项目或活动的机会;

b.交换条件性骚扰,即大学员工以个人参与不受欢迎的性行为为条件,向大学提供援助、福利或服务;或

c.性侵犯,包括:

  • 强奸——未经受害人同意,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或者物体插入阴道或者肛门,不论其程度如何轻微,或者用他人的性器官进行口交;
  • 抚摸——未经受害者同意,以性满足为目的触摸他人的身体私处;
  • 乱伦——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内,与他人发生非强制的性关系;和
  • 法定强奸——与未达到法定同意年龄的人发生性关系。

d.约会暴力,指个人之间在以下情况下的暴力行为:

  • 当事人与受害人有或曾经有浪漫或亲密的社会关系;和
  • 这种关系的存在应根据下列因素来确定:(i)关系的长短;(二)关系类型;(iii)关系中涉及的人之间互动的频率。

e.家庭暴力,即对现任或前任配偶的殴打;前任配偶的现任配偶;现任配偶的前任配偶;父母;养父母:养父母;一个孩子;亲属:有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人或其他亲属;与答辩人有恋爱关系或曾经有恋爱关系的人;与答辩人有子女的个人;曾与答辩人住在同一住户的人;或者住在同一户人家的人。

f.跟踪,这是一种针对特定人员的行为,会导致一个合理的人(a)担心该人的安全或他人的安全,或(b)遭受严重的情绪困扰。

2.05禁止不当性行为的特别程序:

在平等机会办公室和学生发展办公室的授权下,对被禁止的不当性行为的投诉必须直接提交给第九条协调员。《性行为不端、歧视和骚扰政策》和《性行为不端和骚扰申诉程序》规定了对所有被禁止的性行为不端进行调查、裁决、制裁和上诉的程序。

纪律制裁

3.01纪律处分

从事被禁止行为的学生将受到以下处罚:

a.警告:向学生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告知其违反了已公布的大学政策,并且继续此类行为或行为可能导致进一步的纪律处分。

限制特权:拒绝或限制授予学生的一项或多项特权。这些可能是,但不限于,拒绝进入校园的全部或部分(除非在有限的时间和特定的活动与适当的大学官员的许可),用餐特权,访问特权,或参加体育或其他课外活动。这种限制只能在一定期限内实行。

c.教育制裁:要求学生完成一个特殊项目,可能是但不限于写一篇论文,参加特殊的课程或讲座,或访问适当的校园资源中心。专项工程只能在一定期限内实施。

d.赔偿或罚款:支付实物或财产损害、损失或挪用,无论是金钱还是通过履行清洁或修复等特定职责。如果赔偿或罚款会对学生造成不合理的困难,可判处社区服务代替罚款。

e.纪律留校察看:一份书面声明,表明该行为是不适当的,如果随后发生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更严重的行为措施,包括停学或开除。受纪律处分留校察看的学生是品行不佳的学生,其继续入学的条件是遵守已公布的大学政策。留校察看只能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或者直到学生达到一定条件为止。纪律留校察看可以包括在留校察看期间被排除在包括学生组织在内的大学附属实体之外,并自动限制以下特权:

  • 被留校察看或受到更严厉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担任或被选为学校承认的任何学生组织的职务;
  • 被留校察看或受到更严厉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代表学校担任任何特殊荣誉角色(如辩论赛、体育比赛等)。
  • 如果被问及一个具体的问题,学生是否有任何纪律情况,没有其他选择,只能给出准确的答案。

f.在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学生达到一定条件之前,扣留正式成绩单或学位。

禁止再入境。

h.学校正式承认学生或组织违反了附录B中概述的酒精和受控物质政策。

i.休学:在一定期限内与学校隔离,在此期间,学生不得上课或参加任何学校活动,也不得进入学校。

j.开除学籍:无限期终止学生身份。有重新入境条件的,应当在驱逐令中载明。当情节严重到学校不允许学生重新入学时,该学生将被开除。驱逐并不是永久的分离,但也不是一个明确的返回时间。

k.行政侵入:拒绝进入校园的全部或部分,除非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获得DOS或其他适当行政官员授权的适当大学官员的许可下进行特定活动。如果学生未经允许进入校园,相应的大学官员或校园警察可能会采取行动。

1 .大学拥有的住房重新分配,试用或终止:重新分配到另一个大学拥有的住房单元,排除某些大学拥有的房产,书面表明学生在学生住房中的信誉不佳,或立即终止学生的住房合同,无论是否退还押金。

3.02临时行政行为

临时行政行为是对学生在大学社区内的权利进行立即限制的行为,甚至包括从大学社区中移除。这不是最后的纪律处分;这是一项临时措施,可以在适当的正当程序之前采取。临时行政措施只有在大学社区的福利或安全需要时,才能由校长、DOS或其他适当的官员实施;维持校园秩序及维持大学的正常运作;制止或防止在大学校园内干涉他人的公私权利;制止或防止威胁任何人健康或安全的行为;或制止或防止破坏或损坏大学、学生、教职员工或客人财产的行为。

一旦决定实施临时限制,应以最迅速的方式通知学生。

当实施临时限制时,学生发展办公室应审查事实和情况,以决定是否根据本守则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是否向民政事务处建议应撤销临时行政措施,或是否采取其他适当的大学行动。

记录保存和纪律控制:

4.01学生记录,学生成绩单和学生注册。

在学生行为诉讼未决期间,大学可以对学生的记录进行纪律处分。在学生行为程序(包括任何审查程序)完成之前,纪律处分禁止学生注册课程或收到正式成绩单。在学生行为程序结束后,学校可以继续对学生的记录进行纪律处分,直到学生满意地完成所有制裁。

如果作为制裁程序的一部分,学生被停学,大学可能会对学生的记录进行纪律处分,禁止学生被俄克拉何马大学校董会管辖的任何校园录取或注册课程。纪律处分将一直有效,直到停学期结束,学生已遵守所有条件/制裁,并重新申请并重新入学。

与非学术性学生行为有关的记录是学生整体教育记录的一部分;然而,纪律指控和处分不会在学生的成绩单上注明,除非学术受到偶然影响(即,在加/退截止日期之后的一个学期内被停学的学生的成绩单将反映该学生已注册的任何课程的退学)。

纪律处分记录将保存在学生发展办公室。住宿纪律记录将保存在威尼斯人线上赌场办公室。

学生代码管理

5.01董事

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学生发展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主要负责学生行为制度的管理。根据本守则和《学生住房和居住生活规则、条例和信息》,学生住房和居住生活主任或指定人员将负责解决因违反住宿设施规定而产生的纪律问题。

5.02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行政调查

指控。如果学生从事了本守则规定的被禁止行为,应提交给学生发展办公室主任。局长将及时对指称的违规行为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投诉是否值得进一步调查。如果主任认定所指控的行为属实,可能构成本守则所禁止的行为,他们应向学生发出指控通知,并向学生提供如下详细陈述的机会。

调查通知主任应向学生发出通知,告知将进行全面调查。《学生行为通知》应包括:

a.对所指控的不当行为的描述;

b.指称违反《治罪法》条款的引证;

c.对学生行为流程的简要说明;和

d.通知学生在通知发出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参加强制性行为会议的指示。

进行会议。主任将与学生会面,解释学生行为流程,并给学生机会对指控作出回应,并说明或解释与涉嫌违规有关的任何事实。处长应考虑学生的答复以及学生向处长提交或提供的任何证据。学生可以由顾问或律师陪同。局长将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以作出决定。无论学生的出勤率如何,都会根据现有的信息和证据做出决定。

学生所从事的行为,如果属实,将构成违反大学的性行为不端,歧视和骚扰政策的指控,应立即提交给大学的第九条协调员。

行政的决心。在对调查期间收集的所有信息(包括学生提供的任何信息)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后,主任应确定是否违反了本守则。局长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不迟于行政复议完成后五(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表明其决定,包括任何建议的纪律处分(如有)。对于除停学或开除以外的处罚,学生可以对下列行政决定提出上诉。但是,如果主任认为应该实施停学或开除的处罚,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和教务处表明,教务处将召开听证会委员会,如下所述。

裁定上诉。在行政决定通知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学生可以向DOS提出书面上诉。请参阅第6.0节-上诉及覆核。

6.0申诉与复审

6.01请求上诉

a.书面上诉请求。希望对主任的决定提出上诉的学生,在没有导致临时停学,停学或开除的情况下,必须在主任决定正式通知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向DOS提交一份签名的书面上诉请求通知,并提供适当的上诉理由。

b.上诉理由如下:

  • 支持该决定的证据不足。
  • 施加的制裁太严厉了。
  • 严重损害学生权利的错误。
  • 行为会议后发现的重要新信息。

c. DOS审查:对于除导致临时停学、停学或开除以外的决定的上诉,DOS将审查学生的书面上诉请求,以及整个记录和在行为会议期间收集的任何证据或信息。如有需要,民政事务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会进行所需的额外调查,或与有关各方协商。DOS可以发现1)没有违反本准则;2)存在违反本守则的行为,且局长建议的制裁措施是适当的;或3)违反了本治罪法,其他制裁将更为适当。学生处将在收到申诉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将决定通知学生和主任。

d.听力转诊。如果署长建议临时停赛、停赛或开除,民政事务处将召开听证会委员会,以确定是否存在违反《守则》的行为,以及所建议的制裁措施是否适当。委员会主席将在上诉请求后不迟于十(10)个工作日通知学生听证会日期,除非有情有可减的情况(此类情况将与学生共享)。如果在上诉之前涉及纪律处分,学生可以要求更有利的听证会。

听力过程

下列程序适用于委员会的任何聆讯。委员会将听取所有临时纪律处分的上诉和所有可能导致停学或开除的事项。

6.02纪律聆讯委员会

民政事务主任须委任纪律聆讯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将包括学生、教师和工作人员。委员会将由三名教师、三名学生和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委员会将为非学术不端行为案件提供一个新的听证会,导致临时停学、停学或开除的建议。由民政事务主任委任的委员会主席,会与民政事务主任紧密合作,按照适当程序进行聆讯。

6.03审前程序

通知。如第6条所述,在聆讯程序启动后,纪律聆讯委员会将向各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将包括:

  1. 听证时间:通知应当写明听证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 指控摘要:通知应包括一份简短明了的声明,说明被指控违反的大学政策,事件的事实背景,以及委员会听证会的依据(即学生对临时停学、停学或开除听证会的上诉)。
  3. 委员会成员的身份:通知应包括所有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学生和院长都有机会反对任何委员会成员,前提是拟议的委员会成员存在利益冲突。主席将最终决定所指控的冲突是否使委员会成员丧失在某一特定听证会上担任小组成员的资格。如果主席确定存在冲突,秘书主任将用候补委员替换有冲突的委员会成员。如果一方认为主席存在冲突,则DOS将确定是否存在冲突。

披露。各方应在听证会前至少五(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作出以下披露:委员会主席将在听证会前向各方提供披露的副本。各方将同时收到通知。

  1. 是否有法律顾问或顾问随一方出席听证会。
  2. 一方是否认为与任何委员会成员存在利益冲突。
  3. 各方拟在听证会上传召的所有证人的姓名,包括每位证人预期证词的简要摘要。
  4. 各方拟在聆讯期间提交的所有文件及/或证物副本。注:委员会可酌情允许引入以前未披露的证据。

6.04听证过程

听力过程

1. 开场白。如果需要,主任和学生可以在提交证据之前简要概述他们的案例。主席可以设定一个时间限制,通常为五分钟。在确定开幕词中提供的信息的适当证据价值时,委员会应酌情决定。

2. 出示证据。

  • 学校通常会先陈述案情,然后是学生。
  • 各方应有机会陈述各自的立场,包括提交文件和传召证人。每一方都有机会对另一方提供的证人进行交叉询问。
  • 每一方都有责任威尼斯人线上赌场确保将作证支持其立场的任何证人被通知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作为大学社区成员的责任,所有学生都应根据要求参加行为程序;但是,听证小组不能强迫证人出席。
  • 委员会委员可根据主席的酌情决定,随时向证人提出问题。
  • 在每一当事方陈述其案件后,应任何一方的请求,委员会可酌情允许提出额外证据,以澄清或反驳在听证过程中提出的证据。

3. 闭幕词。经委员会酌情决定,当事各方可作简短的总结性陈述。主席可以设定一个时间限制,通常为五分钟。

6.05听证规则

a.一般礼仪。主席应控制聆讯,以威尼斯人线上赌场确保公平和专业的气氛。任何扰乱听证会或不遵守既定程序或主席裁决的人都可能受到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排除证人或证据。

b。顾问。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会期间安排一名个人顾问、法定监护人和/或一名法律顾问出席。在会议和听证会期间,指导老师可以安静地与学生交谈或以不干扰的方式传递笔记。顾问不得干预会议或听证会,也不得直接向专家组成员、投诉人或证人讲话,他们也不得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希望聘请律师担任他们的顾问,他们可以自费聘请。在这些诉讼过程中,主席和委员会可随时与俄克拉何马大学法律顾问办公室指定的律师进行磋商。

c。机密性。除非主席另有决定,听证会及其讨论的事项是保密的,不对公众开放。在听证会期间,只有委员会成员、当事人、顾问和任何正在作证的证人可以出席。

d。证据。不需要正式的司法程序,也不适用正式的证据规则。委员会主席对所有对证据的异议以及证据和证词的可采性作出最终裁决。如果主席确定证据与学生是否违反大学政策有关,则将接受证据。当委员会主席决定加快聆讯,且不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时,任何部分证据均可以书面形式收到。在驱逐听证会的情况下,除非对方同意或委员会主席确定双方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否则不应允许以宣誓书代替现场证词。听证会将被记录下来,并应任何一方的要求提供。

e.如有正当理由,委员会主席可酌情推迟听证会,但须在听证会至少24小时前向委员会主席提出书面请求。

f.不得强迫学生作不利于自己的证词,听证官和适当的委员会应假定学生无罪,直到委员会在有大量证据表明发生了违规行为之前感到满意。

如果学生拒绝参加听证会,委员会将根据现有的信息和证据做出决定。

6.06听证后程序

a.委员会决定。

在聆讯结束后,当事各方将立即获得豁免,委员会将审议并以多数投票决定,根据证据的优势(即,是否更有可能是真实的),被控学生是否从事了守则所禁止的行为,以及处长建议的制裁措施是否适当。

委员会应向主席提出书面建议,主席应审查听证会的正式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批准、拒绝或修改该决定,或将该事项退回听证会委员会作进一步听证或审议。除非提出重审,否则主席的行动连同核准或修改的决定应是对该事项的最后处理。

总裁办公室应向每一方提供最终处置的副本。

b.酌情审查。校董会可以主动审查任何纪律案件。经审查后,他们可以批准、拒绝或修改决定或处罚,也可以将该事项退回听证委员会,以提交额外证据并重新审议决定。

7.01学术犯罪

每个学生都应该以无可指责的方式从事所有的学术追求。任何被发现有学术欺诈行为的学生都将受到纪律处分。学术不诚实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作弊:在考试或准备学术工作时作弊作弊可能包括:

  • 抄袭其他学生的试卷、实验报告、其他报告或计算机文件、数据、清单和/或程序;
  • 使用未经教授或讲师授权的材料;
  • 在考试或者准备学术工作中,未经许可与他人合作的;
  • 明知且未经许可,使用、购买、出售、窃取、运输、索取、复制或拥有全部或部分考试内容或其他学生的作业;
  • 代课或允许其他学生/个人代考或备课;或
  • 为取得考试或者考试信息,企图贿赂他人的;
  • 企图贿赂教职员或学生更改成绩。
  • 剽窃:剽窃是“将他人的想法或文字当作自己的创作而不注明出处;提出:从现有资源中提出的新的和原创的想法或产品”(韦伯斯特)
  • 任何伪造、更改或滥用学术文件、表格或记录的行为。

7.02对学术不诚实的处罚

被发现有学术不诚实行为的学生可能会受到以下一项或多项制裁:

  1. 学生可能被要求完成其他学生在课程中不需要完成的额外学术工作/项目;
  2. 受不诚实行为影响的学生在课程或考试或其他学术工作中的成绩可能会在任何程度上降低,包括降低到不及格;
  3. 该学生可能被要求退学或不及格;
  4. 该学生可能受到留校察看、停学或开除的处分。

如果教员、系主任或院长建议对学生进行纪律留校察看、停学或开除等处分,则应提交学生发展主任(Director)采取适当行动。纪律委员会将对涉及停学或开除的案件召开会议。

7.03学术欺诈的处理程序

A.行动的发起。

B.教员配置。在向学生出示学术不诚实行为的证据并给予学生回应的机会后,如果教师根据其掌握的所有证据确定确实发生了学术不诚实行为,并得到相应主席的批准,他或她应通知学生根据《守则》第6.08条作出的决定和处罚。主席应在五(5)个工作日内将决定以书面形式报告院长和学生发展办公室。学生应以书面表示接受或不接受教职员的处分。

C.教员处分上诉。学生可以向相应的院长申诉。上诉听证会的请求必须在主席决定通知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院长提出。上诉将按照守则第6.09D条进行。院长的决定构成本案的最终决定。

D.上诉程序。学生可以根据以下理由提出书面上诉:证据不足支持该决定,所施加的制裁过于严厉,错误严重损害了学生的权利,和/或在首次会议后发现了重要的新信息。学生必须向相应的院长提交一份收费声明和申诉理由。在学生有机会提出上诉后,院长与主席讨论了此事并审查了提交的所有证据,他或她将对上诉作出决定。院长可根据《守则》第6.08条的规定撤销指控、维持教员的决定或修改处罚。院长将在五(5)个工作日内将决定通知学生、教员、主席和学生发展办公室。

E.多重犯罪。教师应审查其班级内的每一个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学生发展办公室应根据报告跟踪所有违反政策的行为。对于涉及重大恶劣行为、重复行为或其他适当行为的学术不端行为案件,主任应根据《准则》第5.02条的规定,与教师行动分开进行调查。在对调查期间收集的所有资料进行公平和公正的评估后,署长可根据守则第3.01条施加额外的处罚。

附录a——欺侮

大学保留对参与欺侮活动的个别学生和/或团体采取纪律处分的权利。这种惩戒行动可独立于州或地方检察行动而采取,而不论这种检察行动的结果如何。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学生、教职员工的欺侮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俄克拉何马州法规第21编第1190条如下:

答:任何学生组织或任何与任何组织有关联的任何人,均不得参与或参与欺侮行为,这些组织是由该州任何公立或私立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的理事会批准或授权的。

B.本节F款所述的任何欺侮活动,如果以发起或加入或隶属于由本州公立或私立学校或任何高等教育机构批准或授权的组织为直接或间接条件,则应推定为强迫活动,即使学生自愿参加此类活动。

C.公立或私立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禁止欺侮的政策或规章制度的副本应提供给在学校或机构注册的每个学生,并应被视为在公立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运营的所有组织的章程的一部分。

D.任何由州政府公立或私立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的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组织违反本条a款,一经定罪,犯有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一千五百美元($1,500.00)的罚款,并没收在公立或私立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组织或经营的组织的所有权利和特权,期限不少于一(1)年。

E.任何被认定违反本条A款规定的个人均属轻罪,可处以县监狱不超过九十(90)天的监禁,或处以不超过五百美元($500.00)的罚款,或同时处以上述监禁和罚款。

F.就本节而言:

1. “欺侮”系指不顾后果或故意危害学生心理健康或身体健康或安全的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入或加入受本州公立或私立学校或任何高等教育机构制裁的任何组织;

2. “危害身体健康”应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身体上的残暴行为,如鞭打、殴打、打烙印、强迫做体操、暴露在自然环境中、强迫食用任何食物、俄克拉何马州法规第37章第506节定义的酒精饮料、俄克拉何马州法规第37章第163.2节定义的低浓度啤酒饮料、药物、受管制危险物质或其他物质。或任何其他可能对个人身体健康或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强迫身体活动;和

3. “危害精神健康”应包括除法律授权的活动外,使个人承受极端精神压力的任何活动,如长时间剥夺睡眠、被迫长期与社会接触隔绝、可能导致极端尴尬的强迫行为或可能对个人精神健康或尊严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强迫活动。

附录b -酒精和管制物质的使用

学生酒精和受控物质政策适用于在大学注册的每个学生,无论是兼职还是全职,无论是居住,延期还是其他方式,并且有时可能适用于使用大学设施或参加大学课程的校外人员。管制物质由相关的地方、州和联邦法律法规定义。

  1. 任何时候,在住宿设施或在校内外的学生活动中都不允许提供酒精饮料。严禁学生在学校内携带酒精和管制物品。
  2. 对于持有或在校园内饮用酒精或受管制物品的学生,将采取严厉的纪律措施。被确定受到酒精或受管制物质影响的人将被转至学生发展总监处进行纪律处分和/或可能被立即逮捕。对于学生住房和住宿生活的居民,事件将报告给学生住房和住宿生活主任。
  3. 为了减少在校内外的酒精和管制药物滥用,大学采取了最低“三振”政策。由于事件的严重程度,三振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
  4. 扩大了酒精和管制物品教育课程,并鼓励所有进入本科的学生完成这些课程。(5)违反学生饮酒政策的行为可以报告给学生发展办公室。
  5. 违反该政策可报告给学生发展办公室。
  6. 学校设立了学生健康中心,为学生提供咨询或提供校外支持。
  7. 该政策所收取的所有罚款将用于支持该大学的酒精和毒品教育项目。

三振政策-三振的定义

“罢课”是学校对学生或组织违反学校《学生酒精和受控物质政策》的官方承认。这里的任何规定都不能放弃学生的正当诉讼权利。罢课是发现学生违纪的最终大学纪律处分。学生或组织可能会被指控违反下列规定:

  1. 定罪,延期判决,或抗辩,具有定罪的效果与酒精或控制物质相关的违规行为,大学是知道的;或
  2. 大学发现或指控学生或组织可能犯了学生行为准则所禁止的相关违规行为。此类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守则》第2.03条禁止的行为、《学生酒精和受控物质政策》、事件报告和引用。在收到上述通知或任何其他合理与酒精有关的违规行为后,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行为准则》对学生进行指控,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行为准则》的规定参加适当的听证会或调查会议。无论是由适当的纪律机构还是行政官员决定,任何最终的大学纪律处分导致违规行为被认定有罪,都应视为罢课。

报告机制

大学可根据收到的任何可靠信息采取行动。虽然不是详尽的清单,但大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通知禁止行为:

  1. 一份来自卡梅伦大学公共安全办公室的警方报告;
  2. 在学生宿舍和居住生活中产生的事件报告;
  3. 大学收到的其他执法或安全机构的报告;
  4. 大学官员关于发生违规行为的通知;
  5. 大学官员注意到的任何其他被大学认为可靠的信息。

一旦被告知涉嫌被禁止的行为,大学可能会调查收到的信息,以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违规行为,然后再采取行动。在此没有任何理由放弃学生的正当诉讼权利。

大学强烈支持并鼓励任何学生在无法安全驾驶汽车的情况下寻求交通援助。此外,大学强烈支持和鼓励学生在发生与酒精和/或管制物质有关的疾病或其他与酒精和/或管制物质使用有关的行为时寻求医疗和/或心理健康护理。

见义勇为政策

在卡麦隆大学,每个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是每个人的首要任务。澳门威尼斯人在线赌场希望所有学生都能承担责任,并有权对潜在的危险医疗情况作出反应,而不必担心学校的报复。卡梅隆鼓励所有学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为自己或他人立即寻求医疗救助,即使他们一直在喝酒或使用其他药物。

寻求医疗援助将被视为负责任的行为,不应受到逮捕或纪律处分。任何为自己或任何其他学生或任何接受紧急医疗帮助的学生寻求医疗治疗的学生将不会受到违反使用或拥有酒精或其他药物的纪律处分,如卡梅伦大学的毒品和酒精政策所定义的那样。这项政策适用于校园内外的紧急情况。

这种保护不适用于违反其他学校政策的学生,如破坏或打架,拒绝治疗,实施袭击或造成财产损失。

当一个人的健康或安全受到酒精或药物消费的威胁或似乎处于危险之中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 拨打911
  • 请致电卡梅伦大学公共安全办公室- 580-581-2911
  • 向住宿助理(RA)或随叫随到的学生住房和居住生活专业人员寻求帮助

卡梅伦大学非常重视这些健康和安全威胁。因此,任何寻求帮助的学生将被要求与学生发展或学生住房和居住生活会面,并参加教育视频课程和/或与大学辅导员会面进行教育和评估。家长/监护人和/或学生的第三方支持者也会被通知。为另一名学生要求医疗援助的学生也可能被转介到这个项目。

如果学生在好撒玛利亚人政策实施后的12个月内出现任何与酒精或毒品有关的违规行为,该报告可能会作为制裁程序的一部分进行审查,但不会被视为先前的违法行为,从而实施强制性的最低限度制裁。

学生有资格在多个场合使用此政策,学生总是强烈鼓励报告医疗紧急情况。在确定适当的应对措施时,学生的健康是澳门威尼斯人在线赌场的首要任务。重复发生的事件将成为进一步关注的理由,这些案件将个别处理。

大学希望同学们能借此机会,从严重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并采取健康的措施,避免今后再犯类似的错误。

三振政策-制裁

个人制裁

以下制裁是对酗酒行为的强制性最低限度制裁。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大学保留施加任何适当的额外制裁的权利。个别学生的任何违规行为都将保留在个人记录中。根据严重程度,学校保留修改罢工的权利。如果学生在第三次不及格后被停学并被重新录取,该学生在两次不及格后被重新录取。

第一次罢工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 家长/监护人及/或第三方通知
  • 25美元罚款10小时社区康复
  • 满意地完成规定的酒精和/或管制物质教育计划
  • 学生住宿和居住试用期
  • 给予警告
  • 《行为准则》第3.01条所列的任何其他适当的纪律处分

第二次罢工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 家长/监护人及/或第三方通知
  • 75美元罚款20小时社区服务
  • 在学生健康中心圆满完成经批准的酒精和/或受控物质咨询,并进行简短的干预和转诊
  • 留校察看或休学
  • 留校察看
  • 《行为准则》第3.01条所列的任何其他适当的纪律处分

第三次罢工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 家长/监护人及/或第三方通知
  • 休学。
  • 《行为准则》第3.01条所列的任何其他适当的纪律处分

上诉

学生可以根据学生行为准则中概述的程序对罢课提出上诉。

组织的制裁

将根据在组织活动或校园设施中非法或禁止使用酒精的情况进行组织制裁。在实施组织制裁之前(而不是单独的个人制裁),大学将考虑组织事件的整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

  1. 该违法行为全部或部分由该组织、其官员或其地方、州或国家组织的官员以实际或表面授权行事,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知道或应该知道酒精违法行为,但他们没有采取足够的行动来防止或制止该违法行为;或
  2. 违法行为发生在本组织自有、出租、出租、占用的财产上;或
  3. 该组织的官员没有采取足够的行动来防止或制止他们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的违法行为;或
  4. 无论地点如何,酒精违规行为发生在本组织为促进本组织的使命或宗旨而举行的活动或任何两名或两名以上个人的聚会上,包括任何活动、节目或仪式;或
  5. 在使用本组织名称、标志或者本组织进行广告宣传的集会上发生的;或
  6. 这种违规行为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的任何聚会上,这些聚会通常是为了促进该组织的活动,但旨在规避这些规则。

活动和活动总监或其指定人员有权根据上述标准和总体情况,决定该违规行为是否发生在组织活动中,并应受到组织制裁。

该团体的任何违规行为在三个日历年内仍然是该组织“三次罢工”记录的一部分,除非该组织要求并且大学根据下文的学生酒精和受控物质政策批准取消合格的首次罢工。有关各方都应承担责任。

根据严重程度,学校保留修改罢工的权利。

第一次罢工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 在考虑所有相关信息后,大学将酌情决定,对其处以最低100美元的罚款。
  • 该组织100%的有效会员必须完成规定的酒精和/或受控物质教育计划。
  • 在违规时,每个活跃成员组织10小时的总社区赔偿要求。大学可自行决定是否接纳新成员或准成员以履行制裁的要求。
  • 正式书面警告:对违反规定的书面谴责,包括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现违反任何大学规定的更严厉的纪律处分的可能性。

第二次罢工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 在考虑所有相关信息后,大学将酌情决定,对其处以最低200美元的罚款。
  • 该组织100%的有效会员必须完成规定的酒精和/或受控物质教育计划。
  • 根据该组织在违规时的成员资格,每个活跃成员对该组织的总社区赔偿要求为20小时。新成员或准成员是否符合本制裁的要求,由大学自行决定。
  • 纪律留校察看:在指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参加通知中规定的特权或课外活动。其他的试用期条件可以适用于该组织在大学社区的任何其他活动,但那些会影响该组织学术追求的活动除外。

第三次罢工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 组织暂停:组织将被暂停至少一年。在恢复组织之前,需要得到事件和活动办公室的批准。

上诉

学生组织可以向学生教务长申诉罢课。

[1]酒精违规和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持有;公共中毒;伪造、使用或持有虚假身份证件;在影响下驾驶,醉酒驾驶,实际身体控制和在影响下参与犯罪。

毒品和随身物品

根据当地,州和联邦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学生宿舍和宿舍生活设施都不允许使用非法药物或物质。任何学生宿舍或宿舍生活设施都不允许携带毒品,如果发现,将被视为实际拥有或使用非法物质。

2024年10月23日修订